政务信息
 

香河县工业经济运行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规定
根据廊坊市委、廊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香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廊办字[2005]89号)和香河县委、县政府制定的《香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香发[2006]9号)要求,设立香河县工业经济运行局,并挂中小企业局牌子。香河县工业经济运行局是县发展改革局管理的主管全县工业经济的工作机构,主要承担监测全县工业经济发展运行态势,协调指导工业经济运行职能。香河县工业经济运行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职能调整
1、划入职能:原经济贸易局承担的职能划入工业经济运行局
2、划出职能:原经济贸易局生猪定点屠宰、酒类监督管理、挂靠经贸局的物资部门承担的行政职能。
二、主要职责
1、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整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的重大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发展工业经济的意见和建议。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商领域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与调整;贯彻落实工业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组织拟定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相关经济信息。
3、研究和规划工业行业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标,组织工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4、负责工业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指导企业宏观发展战略的规划和实施。
5、围绕全县工业重点产业的发展,负责组织和推荐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优化县内工业投资环境;负责对全县工业骨干企业及利税大户企业运行和发展情况的跟踪服务及年度奖励考评。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政策;负责审查企业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引进资金、嫁接改造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
7、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企业的资产管理、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及省、市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
8、组织协调全县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的管理。
10、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协调金融机构运用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日常运行的监督、监管。
11、负责组织协调资金、电力、煤炭等重要工业生产要素配置,保障工业企业正常生产;负责协调三电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12、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革新的总体规划和管理;加强对散装水泥的推广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县废旧物资、报废汽车市场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煤炭市场的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
13、负责协调三电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14、负责本系统群众来信来访和劳资、人事管理工作;本系统工会管理工作、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系统党委管理工作、纪检管理工作。
15、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香河县工业经济运行局设置七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工作,保证机关有效运转;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好各种会议和机关各项活动;督促检查重要事项、批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承担党团组织建设、综合治理、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
2、综合股
参与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方面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参与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拟定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贯彻落实工业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指导企业法制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法规,牵头组织大型支柱企业和企业集团的组建,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起草涉及本系统全面工作的文件、报告、总结、领导讲话、政务信息及对外宣传,负责工业经济系统信息化建设,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3、经济运行股
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拟定促进经济运行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相关经济信息;研究制定规模企业及特色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列统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工业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的发展;负责实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负责对全县大户工业企业的指导和考评;负责全县列统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预测、统计、监控、督导、分析;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日常运行的监督、监管;定期对全县经济运行进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技术项目股
贯彻实施上级产业政策,指导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重点工业产业发展战略和措施;指导全县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项目登记备案监督。制定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指导中小企业开展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负责工业技改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财政拨款资金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工业园区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县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服务,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县工业项目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5、人事教育股
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和系统内企业相关的劳动工资工作,配合劳动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做好职工的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内企业人事档案,审核、申报机关系统内职工遗属抚恤待遇;负责系统内老干部的待遇工作;落实系统内军转干部待遇;按照有关政策组织经济、工程、政工系列职称及工人技师的考试、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教育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公务员培训、考核、考评;负责工会、计生、妇女工作;负责系统内信访稳定。
6、行业管理股
贯彻实施国家经济领域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研究和提出行业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的调整方案;负责联系工业性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与调整,推行行业自律;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工作,负责砖瓦企业限产工作;负责全县废旧物资、报废汽车市场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三电办公室的有关工作:实施电力行业管理,研究制定电力体制改革方针、政策以及方案,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组织电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监督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用电需求工作及项目的管理审批和监督。
负责煤炭市场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管理法》和国家对煤炭管理的政策、规定,提出和草拟加强煤炭执法、监督的地方法规和实施办法并贯彻落实,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全县发展计划,对全县煤炭市场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负责审查全县煤炭经营点的经营条件,申报、核发《煤炭经营许可证》,负责全县煤炭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煤炭检验、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煤炭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7、财务股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中小企业资产管理、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对系统内公有资产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工业经济运行局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22名,工勤人员1名。行政编制使用: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书记1名,股级职数10名。事业编制使用:股级干部7名,工作人员15名,工勤人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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